苏 州 市 公 安 局
公交[2018]119号
关于延后发放2019年度货运机动车通行证的通告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号)、《关于落实秋冬季柴油货车污染管控要求的通知》和苏州市大气办的要求,我市将于近期出台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限行政策。为保证货运机动车管控政策的一致性,经研究决定:
1、推迟发放2019年度货运机动车通行证,具体发放时间和办法将在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限行政策出台后另行通告。
2、在新的通行证换发之前,2018年度货运机动车通行证继续有效使用。
特此公告。
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2月3日

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印发
上一篇:
2018年第二十一批户口迁移通知书 下一篇:没有了